两部门:支持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资企业在大

发布时间:2025-06-13 08:33   内容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7167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

若干措施着眼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若干措施从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对持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若干措施明确,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跨境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免于登记,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

在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依法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外债、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境内股权再投资时,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债务人外债签约登记,以及非金融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支持福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内企业办理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开展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支持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创新两岸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鼓励更多台资企业参与大陆金融市场发展。

若干措施要求,强化跨境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加强外汇形势及跨境资金流动监测评估,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流动边际变化、结构性变化及发展趋势,强化预期引导,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持续跟踪监测风险,综合运用现场核查、风险提示等多种方式,及时妥善处置相关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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